根据《中组部办公厅转发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从内地省(区、市)公开选调优秀干部充实县(区)党政领导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过素质能力测评、考察、体检等程序,决定李晓强、张维春二同志提拔调藏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李晓强、张维春二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李晓强,男,汉族,1978年9月生,安徽亳州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甘孜州九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拟提任西藏县(区)党委常委、副县(区)长。
张维春,男,汉族,1981年4月生,四川九龙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甘孜州九龙县三垭彝族乡党委书记,拟提任西藏县(区)党委常委、副县(区)长。
对以上二同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拉萨市娘热路5号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联系电话:0891-12380 传真:0891-6198508
特此公示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