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大常委会 2017年06月02日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作用,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州委同意,决定建立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现将专家库专家征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2、在法学、财政经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农业农村、科教文卫、民族宗教、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实务工作者;
3、自愿服务地方立法工作,能够安排必要的时间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有较强的民主法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二、专家职能
1、参与拟定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2、参与或接受委托开展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审查、修改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3、参与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论证;
4、关注地方立法动态,为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5、参与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
6、其他重大立法工作事项。
三、专家权利
(一)获得与咨询活动有关的信息;
(二)应邀参与咨询活动有关会议;
(三)获得履行工作必要的协助、支持;
(四)获得参与咨询工作的相应报酬。
四、实施程序
(一)专家初选。首批入库专家暂定30—50名,专家初选以自愿为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定向邀请方式进行,专家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基础上,由州人大法制委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人员进行汇总和筛选,拟定入库专家名单。
(二)资格认证。对拟定入库的专家名单,州人大法制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据专家库成员应聘条件和资格进行专家资格认证,必要时可到专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
(三)审定应聘。州人大法制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经资格认证后的专家名单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审定后,通过甘孜日报、甘孜电视台将拟入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州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发放聘任书。
(四)聘任期限。任期五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符合条件的可以连任,如到期未续聘即作自动解聘。
(五)更新退出。每两年组织一次对专家库成员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新申报人员通过评选的,增补加入专家库;经复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出专家库。
五、报名时间、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发至邮箱:gzzrdfgw@163.com;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请邮寄至康定市沿河西路甘孜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六、报名材料
1、提交《甘孜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推荐表》纸质文件1式2份和电子文档,粘贴2寸近期免冠标准照;
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邮 编:626000
联系人:黄万泉
联系电话:0836-2833596(传真)
附 件:甘孜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推荐表(甘孜州人大网http://www.gzzrd.gov.cn/下载)
甘孜州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