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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办理代表建议取信于民

《甘孜日报》    2015年02月05日

    本网讯(得宣) 去年以来,得荣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与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制定办理方案,严格落实办理制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落实。“两会”结束后的第一周,县政府立即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情况汇报,研究办理工作意见。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议,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坚持“认真办理,提高质量,取信于民,务求实效,重抓考核”的要求,脚踏实地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受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对建议进行认真分类梳理。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办理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难题。
    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县人大交办的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清理和分类,并根据反映的问题提出拟办意见,及时送分管领导审阅,力求交办工作更加细致、更加准确、更加到位。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解到承办部门。各承办部门做到了每一件答复都有政策依据、事实准确、内容清楚、格式规范。在答复代表前,召开答复意见审定会,对办理工作情况、函复格式和涉及的政策、依据严格审核。县政府办公室对承办部门的答复进行认真清理审核,对不合格的答复予以指导,并退回重新办理,以确保质量。
     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措施。在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原则,在抓落实、办实事、重实效上下功夫。加强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对综合性建议的会商,最大限度办理好代表建议。同时加强与代表联系,明确建议意图和具体情况。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对办理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具体指导;及时反馈落实,承办单位主动收集代表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并进行完善,确保办理质量。在送达建议答复过程中,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凡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责成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符合实际,目前能够解决的问题,做到不推不拖,限期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理解。
    2014年,收到县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转给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计35件。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5件,占43.0%;农牧林水方面6件,占17.2%;社会事业方面8件,占22.4%;基层政权建设方面2件,占5.7%;灾后恢复重建方面4件,占11.5%。收到这些建议后,县政府组织专人进行梳理,将建议分解到16个县级部门和省州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办理,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完毕,代表满意率较往年有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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