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龙 姜涛) “我的案子判了一年多了,官司打赢了,但对方没钱也没办法。今天通过司法救助我领到了3400元,帮我解了难题,感谢法院!”2月2日,泸定县兴隆镇村民罗洪彬在该县法院执行庭组织的2014年受理案件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上高兴地说道。
罗洪彬案件去年已结案,可是被执行人无法立即支付赔偿费用,眼看要过年了,向亲戚朋友所借的医药费却迟迟无法还上,他十分着急。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县法院执行庭组织发放了2014年受理案件的司法救助款,将15万元救助基金发放到确有困难、急需帮助的申请人手里。
“去年县法院执行庭所受理的232起案件,共计578万元执行总标,执行到位384万余元,当事人双方协议分期履行193万余元。”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道隆说,但执行难一直是法院面临的老大难问题。
据了解,泸定县从2007年开始每年拨付5万元作为司法救助金,去年增加到10万元,该县法院从经费中拨出5万元,每年年底给予部分执行不了但存在困难的申请人司法救助,切实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