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刁瑞其)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巩固司法行政前沿阵地,新龙县以“服务有阵地、服务有保障”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配备齐全专兼职司法工作人员,切实解决过去基层司法人员不齐问题;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自筹资金,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为每个乡镇司法所配备价值3万余元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统一司法所标识,统一上墙制度;加强司法所业务能力建设;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完善各司法所工作职能,确定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律师服务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截止目前,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2个,并自筹经费30余万元购置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