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9月06日
本网讯(四郎邓珠)近日,德格县食药工质局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举报,称在德格县发现有经营者涉嫌销售假冒五粮春酒,希望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查处。
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五粮液打假人员的配合下,前往上述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查获“五粮春”酒31瓶,并经五粮液打假人员现场技术鉴定,确定该批“五粮春”白酒属于侵犯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立即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上述商品予以扣留封存,并依法立案。
随后, 该局联合五粮液打假人员对德格县城内五粮液集团系列白酒市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目前,依法立案白酒侵权案件2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