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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纪实

甘孜日报    2017年12月27日

    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全面拉开了全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序幕。3年多来,康定市法院自觉对照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和重大战略部署,紧跟时代步伐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增强改革的勇气突破层层阻力,积极探索符合藏区基层实际的改革方式,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各项改革措施不断落地见效。

       ■市院办

      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践行

    201551日,全国法院废除立案审查制实施立案登记制,两年半的时间里,康定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件,同比增长了390件,增长率为45.4%,立案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极大提升。对诉权的保障更加彻底,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杜绝了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等“立案难”现象;司法民主进一步体现,以立案环节为中心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充实,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法院亲民、便民、利民的形象不断丰满。

      实施人员分类管理,队伍专职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1月,康定市法院举行了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宣布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正式实施。今年以来,入额法官人均办案数为28.1件,人均结案数为23.3件,较2016年人均增长2.8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62.07天下降为53.48天,审判效率提升13.8%。实行法官员额制,司改前,该院有审判员(助审员)45名,实行法官员额制后,该院仅有入额法官18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6.1%,让优秀办案力量回归办案一线的目标基本实现;科学改组审判团队,将原来以庭为单位的审判组织改建为审判团队制,重新整合组建了刑事、民事、综合、巡回4个审判团队,结合各审判组案件难易和宽幅度科学分配司法人员;加快建立职业保障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执勤和外来人员安检登记,加强对法官的履职保护;积极与上级法院和人社、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全面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及时兑现司法人员绩效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分类考核制度,制定并落实《司法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将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金分配挂钩,并以绩效考核为基础,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落实办案责任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健全

     该院明确办案程序,建立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依法独任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依法独立审理并作出裁判,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合议庭对经过评议形成一致意见或者多数意见的案件,依法径行裁判,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参审法官、审判长依次签署,并由审判长签发;院、庭长即使列席也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的案件;制定审判长、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权力清单,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明确办案数量,落实随机为主、指定为辅的分案要求,当某个团队案件突增或骤减时,由立案庭以灵活的案件调配方式进行适当调整,规定员额法官办案任务数和院庭长最低办案比例,要求院长结案数不少于一般法官办案量的5%,其他院领导不少于30%,庭长、副庭长和其他法官年结案数不得少于25件,截止目前,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结案件152件,占全部结案总数的36.7%,其余法官均已超过规定办案数,案件办理运行态势持续良好发展;明确办案质量,成立由民事、刑事审判领域的法官组成的2个专业法官会议,全年共召开8次专业法官会议在案件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向承办法官提供咨询意见,裁判尺度达到统一,持续强化审判管理,实行案件办理情况月通报和未结案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法官办案规范意识、精品意识和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把握改革的整体性集成性,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该院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着力提高证人、鉴定人和辩护代理律师出庭率,实现双方举证质证、非法证据排除、辩论说理和公正裁判形成于法庭,让法庭成为保障司法公正的“殿堂”;推进速裁机制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合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今年对283件案件依法快审简办,有的案件在立案当天就结案,获得当事人纷纷点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完成新选任的16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和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特点,扩大参审范围,今年共有1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了151件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率达到95%,热点案件的社会认同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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