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03日
■陈永平 刘燕
城乡居民收入,是坚持富民优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去年,康定市始终把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核心任务,围绕“户脱贫”突出三个狠抓,做好民生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 。
狠抓“两不愁”工作
对照“不愁吃、不愁穿”要求,按照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超过3300元的脱贫标准,将低保标准提高至3300元,实行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低保“兜底576户1674人,发放低保金426.51万元。通过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促进465名贫困人口就业;实现贫困家庭劳动转移就业180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户就业629人;举办技能培训17期19个班,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213人。力争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
狠抓“三保障”工作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政府投入912万元实施藏区新居建设456户,投入1307.5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84户。
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继续落实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并不断改善基层教育教学条件,将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固在100%。并不断壮大非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向276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补助资金355.74万元。
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十免四补助”,完成6475人健康体检,实现贫困患者在市域内住院治疗个人费用“零支付”,医药爱心基金和卫生扶贫基金救助5187人,兑现救助金1275.9万元。并重点对贫困人口及五保、低保、三无、孤儿、优抚对象实施基本医疗保险购买补贴。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筹资补助标准,将区域内住院费用排名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以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先由医疗救助资金按档实行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补助;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发生的总费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补助;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依据医疗救助的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狠抓“三有”工作
安全饮水方面,政府投入968万元,为16个贫困村实施安全饮水提升改造工程,解决2404人饮水困难问题。
生活用电方面,投入1.27亿元,进行电网线路建设和农网改造。同时,通过光伏发电,小型水电机保障生活用电,为429户无电户解决用电困难,使4662户居民用电质量得到提升。
广播电视方面,在2016年已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动态保障广播电视全覆盖,更换户户通设备173套。
据了解,去年该市成功实现771户2910人的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