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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森林公安放归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10日

      

      本网讯(唐钦)14日,泸定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磨西镇共和村一队放归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岩羊。

    2011年,磨西镇共和村村民王某在雅家埂林区发现并救治一只小岩羊,饲养7年后,当年的小羊羔已长成一只雄壮的成年公羊。

    20171229日,森林公安会同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磨西片区联合开展“飓风之反盗猎行动”时发现了这只岩羊。经调查,王某无合法饲养野生动物的相关手续,属于违规饲养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通过法制教育,王某配合森林公安将岩羊放归自然。

     动物小百科:岩羊(学名:Pseudois nayaur),体型中等,形态介于野山羊与野绵羊之间。两性具角,雄羊角粗大似牛角,但仅微向下后上方弯曲。以青草和各种灌丛枝叶为食。冬季啃食枯草。它们还常到固定的地点饮水,但到寒冷季节也可舔食冰雪。无固定兽径和栖息场所。它们在悬崖峭壁只要有一脚之棱,便能攀登上去。一跳可达23米,若从高处向下更能纵身一跃10多米而不致摔伤。冬季发情交配,次年67月产仔,每年通常只产1仔。主要天敌是雪豹、豺、狼,以及秃鹫和金雕等大型猛禽。属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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