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0月26日
本网讯 近日,丹巴县法院利用省人民法院下发的“车载法庭”进村入户进行案件调解,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司法需求。
“车载法庭”是“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巡回审判法庭”,一辆警车、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几个装着案件材料的储物箱就是“车载法庭”的全部家当,车载法庭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今年10月15日,原告吴某某与被告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梁某某有赌博、家庭暴力的恶习,原告吴某某多次向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要求解除其婚姻关系,屡次处理未果,吴某某遂诉至法院。
为化解这起婚姻家庭纠纷,该院干警首次将“车载法庭”开到了当事人家门口,并对该起离婚纠纷案利用“车载法庭”在当事人家门口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明确指出梁某某的错误,要求双方各退一步,共同搞好家庭关系,共同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最终双方自愿和好。
此次运用“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只是该院创新司法为民的举措之一,为加大司法便民、利民力度,该院还在全县15个乡镇、181个行政村大力开展“五进+三”活动,干警主动送法下乡、普法上门,积极推行司法群众工作法,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司法需求,切实把司法为民工作推向深入、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该院将以解决各类群众矛盾纠纷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车载法庭”广覆盖、宽服务、机动快捷的优势,把“车载法庭”建成司法为民的主阵地、法制宣传的第一线,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工作思路,尽可能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以最短的时间、最低廉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王晓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