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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法院执结药材种植收购案

甘孜日报    2018年11月05日

本网讯 “我终于对我的村民有个交代了!”10月29日,丹巴县巴底镇某村村主任(系申请执行人负责人)获知法院强制执行结果后激动地说,并同时将一面印有“秉承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

2016年,巴底镇某村响应国家扶贫政策,在该村大量种植药材,并与被执行人泽某签订药材种植收购合同,合同约定泽某提供药材种子且保证种子质量,由该村进行栽种,待药材成熟后,由泽某收购。而泽某在收购后却迟迟不支付货款。该村向丹巴县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责令泽某分两次支付货款114500元。调解书生效后,泽某并未如期履行,该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合同系国家精准扶贫项目合同,且案款涉及该村多名贫困户的基本收入,目前丹巴县正值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法院党组执行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执行局迅速出击,立即对被执行人泽某财产进行查控,被执行人泽某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全部货款,此案于2018年10月29日成功执结。

近年来,丹巴县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与脱贫攻坚有效结合,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强力推进各项执行措施,为如期脱贫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王晓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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