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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源头属地多元治理 探索“枫桥经验”道孚实践

甘孜日报    2018年12月05日

◎道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伟

近年来,道孚县结合依法治县暨常态化依法治理,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完善调解机制,层层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责任,有效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切实掌握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

坚持系统治理,夯实多元共治基础。坚持党政主导,把基层社会治理置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做好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注重发挥基层组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作用,整合各种资源,集中多方力量,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融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联合调解等资源为一体,吸纳政府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多元化解”格局。

坚持源头治理,构建多元化解体系。以依法治县和依法常态化治理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制定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联系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层级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民间调解实施细则、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等制度办法,形成了多元化解的系统性、规范性制度体系。积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采取多元主体参与、联动融合的方式化解处理纠纷,重点对婚姻家庭、医疗、劳动人事、交通事故赔偿、移民安置等多个领域开展专业调解。三年来,全县共排查受理纠纷44件,化解42件,化解率为95.5%。

坚持属地化解,强化分流(交办)督办。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警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社会突出矛盾及其苗头隐患问题“大排查”,全面掌握、集中梳理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可能演化为群体性事件的积案、难案逐一甄别分类研判,并按照层级管理办法落实“领导包案”和稳控化解“五定责任”,强力推动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成功化解。2016年以来,道孚县实行“问题制+清单制+责任制”办法,对106件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流(交办)督办,成功将一批跨省、跨县及历史遗留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全县矛盾纠纷数量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

坚持奉法善治,促进调解文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关键是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强化法宣阵地建设,立足实际同步推进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以现代化手段全域式培植法治文化,着力构建“法治文化广场 、法治走廊、青少年法治基地”三位一体全域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强化群众普法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营造知法、懂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和支持调解工作,面对矛盾纠纷时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实效。2016年以来,道孚县开展法治进乡村、寺庙法治宣传298 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万余册(份),受教育群众10.3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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