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4月04日
本网讯 清明节将至,旅游踏青、春耕备耕、祭祀烧纸等野外活动逐渐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泸定县从实际出发,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多举措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防火期组成宣传检查组每天到乡镇、村组、林区进行宣传巡查达800余次,通过QQ、微信、短信平台发放森林防火信息4万余条;刷新防火宣传标语40余幅,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
严控野外用火。持续执行《泸定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县森林草原防火车辆每日巡查次数增加2次,并将巡查烟点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坚决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按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进行审批,严格执行《泸定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按照禁火令进行管理,处理违反禁火令的行为10余起,依法处罚违规野外用火行为2起。
强化巡查消除隐患。制发了《泸定县林区输配电和通信线路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清除方案》,全面清除输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导线通道下方以及基站、钢塔、电线杆等周边可燃物,截至目前,累计消除隐患40公里。以二郎山红岩顶、华尖山为重点,在林区、草场、坟场等进山入口设立卡点,对进入的车辆、行人逐一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文明祭祀,严控火源入山。
强化应急处置。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制度,严格执行“三包、三挂钩”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180余份。认真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加强专业打火队建设,开展防火演练两次,招聘30名扑火人员充实扑火队伍。县委中心报道组 尼胡克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