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6月12日
本网讯 “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了存款,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你们辛苦了。”近日,原告某单位负责人到理塘县法院撤诉时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2017年12月4日,理塘县某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应支付被告人泽某某住院医疗保险费用5862.6元。由于出纳杨某某在录入数据的过程中操作失误,将应报销金额5862.6元误录为58626元,成功支付给被告泽某某。事后,该单位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被告泽某某,说明情况,让其返还该款,但被告泽某某以在外地住院为由,于2018年11月13日退还钱款10000元后,其他余款一直推脱不返还。为追回余款,该单位将泽某某起诉至理塘县人民法院,要求泽某某返还该笔钱款。
案件受理后,被告泽某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家中也无人,文书副本的送达成为摆在法官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了解到被告泽某某系某单位退休职工后,承办法官前往该单位,联系单位领导、会计等人,终于得到泽某某的新手机号并联系上他本人,成功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对被告泽某某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让泽某某明白了该笔钱款属于不当得利。泽某某当即表示愿意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一天内返还相关钱款。从联系被告到达成调解协议,前后仅用了半小时。次日,被告一次性退还了钱款四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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