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12月10日
本网讯 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为了能够让乡城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日前,乡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联合农安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工作,帮助群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试行食用合格证制度的认知度。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向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经营商家对上市的蔬菜、水果、禽蛋、畜产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外地批发市场批发的由批发商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后方可上市。据了解,此次共到全县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47家经营主体进行了宣传,张贴横幅5幅、发放宣传资料32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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