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各县动态 >> 浏览文章

新龙县法院 “石榴籽”团队调解效率高

甘孜日报    2021年06月10日

本网讯 司法为民,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诺言与使命。据了解,彭某与刘某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历时七年之久,双方一直未达成共识。近日,此纠纷诉至新龙县法院。案件受理后,该院龙加“石榴籽”调解团队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且当场履行调解协议。此后,当事人彭某为承办法官献上锦旗以表谢意。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该院龙加“石榴籽”调解团队坚持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使审判工作真正做到高效便民,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辰欣


  • 上一篇:炉霍县法院微电影《俄色花开》再获殊荣
  • 下一篇:乡城县正斗乡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 本文地址: http://www.kbcmw.com/html/xw/gxdt/716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