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6月16日
本网讯 6月7日,白玉县林草局接到群众通知,在该县金沙乡河堤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鹿子伏在路边草丛中,其后腿受伤较重,导致无法正常行走,县林草局工作人员立即与白玉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
该县林草局和救助站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后,确定受伤是一只野生毛冠鹿,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医护人员对受伤毛冠鹿进行伤口缝合后,表示再观察一段时间,待该只毛冠鹿康复后将择机放归野外。
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使一些因伤病落单的野生动物得到救助。
(白玉县融媒体中心 王小庆 李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