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18日
图为检察院干警为根某某送上司法救助金。
本网讯 “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院干警对我们的帮助,我们一定努力把日子过好。”8月14日,受到司法救助的根某某接过白玉县检察院控申干警递过的5000元救助金时感激地说。
2015年,根某某丈夫被人谋害,根某某独自抚养一个孩子,度日艰难,且根某某长期患有慢性病,当地政府把她纳入建卡立卡贫困户给予帮助,但仍处于贫困临界线边缘。白玉县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程序对被害人根某某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属实后,确定根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党组研究决定,为根某某提供司法救助金5000元。
通过此次上门开展司法救助,切实落实了司法救助机制,让被害人家庭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关爱,提升了该院为民服务能力,也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祝金国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