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3月27日
本网讯 炉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做好中心工作的同时,坚持有序推进主责主业,坚持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执行干警行程800余公里奔赴康定、丹巴两地,成功执结三起案件,为三名申请人执行到位案款90500元,及时高效的办案效率提升了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拘传威慑强
释法促执行
2018年,泽某某为蒋某某的工地运送水泥,但蒋某某一直未支付水泥款36000元,泽某某遂将蒋某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蒋某某迟迟不予履行生效法定判决,泽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该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要求蒋某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却置若罔闻,无动于衷。考虑到申请人家庭较困难且有外债,执行干警前往康定,成功追查到蒋某某行踪,并将其拘传至该院。该院执行法官坚持做到“法律讲透,压力给够”的执行方式,蒋某某慑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便积极配合执行,及时履行了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
关联案件解纠纷
执行法官减诉累
作为申请人的谭某某与王某产生合伙合同纠纷,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谭某某是另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上述两案三人实质属于合伙合同关系。经了解,上述案件当事人之间还存在债务纠纷,对外共同负担11余万元的债务,并对债务承担份额存在分歧。执行法官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决定一揽子解决上述两案系列纠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成功执结两案,一并解决该案当事人对外债务承担的份额问题,促使达成债务承担协议,并及时从执行案款中划拨相应份额。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