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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法院公正调解促当庭兑付

甘孜日报    2022年09月05日

本网讯 9月1日,炉霍县人民法院“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倾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兑付应向原告偿还的借款本息75000元。

该案受理后,“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的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院陈述案情。被告仔细阅读原告起诉状所述内容后,表示自己没有写过借条,因此不存在向原告借款的事实。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随即出示了自己向银行贷款30万元的申请以及该笔30万元贷款汇入被告银行卡的记录等证据。同时,原告表示,让自己愤愤不平的是,借款事实发生已经近9年,被告一直未予偿还。在原告出示了所持有的证据后,被告回忆起2013年至2014年期间确实发生过这回事,但该款并非被告一人所用,部分款项当时已交于原告的哥哥刘某。于是原告当着法官和被告的面,拨通了其哥哥刘某电话。据刘某电话陈述,刘某确实拿走了原告贷款中的229000元,剩余71000元系被告所用,被告也承认71000元为自己用款的事实。原告考虑后,表示自己需要几天时间和哥哥刘某核对一下钱款去向。

在案件调解阶段,原告表示自己已经向哥哥刘某核实了用款229000元的情况,对此部分金额不再予以追诉,要求被告偿还其所用的71000元以及利息。经过办案法官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积极履行了自己的还款义务,当庭向原告兑付借款本息75000元,此案圆满化解。

该案承办法官秉持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时机,倾情调解,不仅公正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长达九年的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的,让案件当事人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张梅 丹孜泽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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