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11月02日
本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炉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3人组成执行攻坚小组,主要围绕小标的案件和终本案件,辗转泸定、邛崃、阆中、成都四地,开展异地集中执行行动。此次执行行动成功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款项27.8万余元。
第一站,执行干警来到泸定县,执行杜某与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杜某一直不支付借款24.6万元,无奈之下仁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杜某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实际住所并找到被执行人。通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杜某立即兑现了1万元案款,并拟定了剩余案款的还款计划,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第二站,执行干警赶赴成都市,执行江某某与万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江某某拖欠万某某工程款7.4万元,立案后,被执行人江某某找各种理由和借口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院通过其家属通知到江某某,但江某某以各种理由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向其发出拘留决定书。慑于法律权威,江某某兑现2万元执行案款并制定后期还款计划。
第三站,执行干警来到邛崃市,执行四川某公司与王某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后,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支书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家庭情况,确定其无可供执行财产,并告知申请人,法院对暂无可供执行或对财产处置不能的案件进行终本结案,但该院仍将持续密切关注被执行人情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将会恢复案件执行,尽最大可能为申请人兑现胜诉权益。
第四站,执行干警到达阆中市,执行尔某某与朱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院判决朱某某向尔某某支付欠款1万元,但朱某某一直未支付,后尔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朱某某,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慑于法律权威,主动兑现案款1万元,该案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工作关乎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能否兑现为“真金白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此次集中集中行动坚决破除了影响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不断增强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丹孜泽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