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11月08日
本网讯 近日,道孚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接到一通请求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来电。该大队高度重视,立即通过电话仔细了解具体情况、全力跟踪督办,民工成功领到拖欠工资。
据悉,来电者戴某于今年1月至8月18日在某项目任项目安全部负责人,8月18日离职后未能及时拿到1至6月的绩效和7-8月的工资。经戴某多次催促,公司负责人均以他离职未交接工作为由,拒绝结算工资,无奈之下戴某只得求助于该局。
该大队立刻联系公司老板袁某,组织双方调解,袁某于10月12日派公司现场负责人杨某和办事员晋某前来调处。该大队工作人员向杨某和晋某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并就他们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教育引导。杨某和晋某从中认识到了错误,了解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和严重性。经协调,杨某通过电话与戴某沟通协商达成一致,于10月18日前支付戴某各项拖欠工资共计15643.97元。
10月19日中午,戴某再次来电反映该公司不但未按照约定支付拖欠工资,还对自己提出很多违法违规要求。该局迅速成立调解工作组前往该公司处理这起欠薪案件。工作组对该企业制度建设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法律法规了解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反馈整改问题2个,提出整改要求5条,再次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宣讲了相关用工政策和法规。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意支付戴某工资并现场开具了工资支付相关手续。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戴某打来电话连连致谢。
接下来,该局将继续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察考核,通过前端化解和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用实际行动营造道孚稳定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