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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法院为民司法显初心群众点赞献哈达

甘孜日报    2024年01月14日

本网讯 “卡卓、卡卓,谢谢法官,感谢你们全力帮助执行,帮我们拿到了钱,快过年了,真的谢谢你们帮我们办了好事。”近日,当事人洛某驱车50多公里专程来到炉霍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干警一一献上哈达,对该院高效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暖心举措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感谢。

2022年3月29日,被告人七某和张某某在桑某处借款5万元,原告洛某作担保人,还款期限届满,七某和张某某未能按约还款。原告洛某作为担保人,代其向桑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6万元,之后,原告洛某多次向两名被告索要代偿款未果,故诉至该院。该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责令七某和张某某被告向原告洛某偿还代偿款,七某和张某某未能履行,原告洛某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同时通过电话联系、社区调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3个月后,洛某终于得到全部代偿款6万元。

一条条哈达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该院审执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法院干警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真实写照。该院将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司法审判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沈龙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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