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4年01月17日
◎石渠县人民法院
石渠县地处“川青藏”三省交界过渡地带,是“黄河”入川第一县,境内不仅有黄河的孕育,还有金沙江、雅砻江的注入,大江大河的不断滋养,使石渠成为了青藏高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为回应黄河流域石渠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需求,石渠县人民法院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和谐共治基本原则,探索构建起了“保护、打击、预防、修复、联动”五位一体的石渠样本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回应了生态环境权益保护新需求,将法治生态保护工作从“庭院内”走向“庭院外”。
聚焦“首例”公益诉讼,锻造“云端”生态天平
2023年10月,石渠县人民法院受理了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以七人合议庭形式进行了审理,并邀请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乡镇领导、群众,以中心审判庭现场开庭审理,区乡法庭组织人员远程观摩的形式旁听了庭审。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五千元,按照鉴定机构提供的修复方案对案涉97.39亩土地自行修复,并经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合格。被告人当庭表示忏悔,其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承担生态恢复的责任。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青山绿水离不开司法护航。石渠县人民法院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把“严格司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环境司法理念融入案件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坚决扛起“源头”责任,讲好“法治”黄河故事
石渠县人民法院始终以保护好青藏高原,筑牢黄河流域上游石渠段生态环境的“国之大者”为己任,紧扣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这一主线,聚焦黄河流域上游石渠段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为建设涉藏地区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扎实有力的法治支撑。去年,石渠县人民法院以“太阳部落·云端法治”五步工作法为依托,持续擦亮“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罗江益石榴子调解工作室”司法品牌,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需求专题调研,设立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咨询站”、成立了“黄河流域上游法治宣讲护卫队”、“石渠县补植复绿”示范基地,于邓玛湿地公园、色须部落文化旅游园区等地建立了7个“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警示基地”,在长沙贡玛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巴格玛尼石经墙旅游景区建立了2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基地”。与青海省玉树市称多县人民法院、阿坝州阿坝县、若尔盖县、松潘县、红原县人民法院分别签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起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
巧用生态保护“组合拳”,沿着黄河谱写生态“答卷”
生态环保,普法先行。去年,石渠县人民法院利用环境资源审判庭、区乡法庭1+4组合拳形式,探索建立了环资+法庭“直通车”机制,实行端口前移、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双语传播优势,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开设了“黄河流域石渠段生态司法保护专栏”、“法护云端生态系列报道”。同时“黄河流域上游法治宣讲护卫队”以生态法治宣讲融合涉藏地区生态观创新普法模式,深耕普法责任田,以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在各个普法节点深入黄河流域石渠段沿岸村庄、牧区、学校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法治宣传活动,持之以恒抓好审判、普法全链条各环节工作提升本地区干群整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黄河流域石渠段绿色生态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