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4年08月06日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州“四普”办获悉,自开展相关工作以来,我州积极响应,严格落实,现已顺利完成“四普”第一阶段的各项重要目标任务,并全面迈入第二阶段。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是“十四五”期间规模最大的文物保护行动,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立足发展的重要根基。
在第一阶段,我州参照省级标准,成立了州、县级普查工作机构,包括19个领导小组、19个工作组和19支共313人的普查队伍,并精心编制并印发施行《甘孜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成功召开普查工作部署会,落实6个县(市)普查经费 249.13万元。同时,圆满完成普查培训,州县(市)选派38名骨干参加相关培训,州普查办组织各县(市)开展线上培训102人、线下培训201人。
我州“四普”工作第二阶段为实地调查阶段,此阶段的核心任务是以县域作为基本单元,切实开展文物调查工作。具体包括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撤销、消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展开复查;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配合相关专业单位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旧石器、古蜀文明遗址、蜀道、石窟寺、革命文物、廊桥等专项调查。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四普”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第二阶段为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第三阶段为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至今,我州已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320处、文物点2927处,文物保护单位总量位居全省第一。
在下一步工作中,州“四普”办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完成。
记者 兰色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