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艳秋)10月8日,国庆节放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州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依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办理10月1日以后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业务5笔,减征税款1.85万元。
为了切实抓好新政落实,州国税局将相关政策规定迅速下发各县(市)国税局,并通过门户网站、12366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咨询。同时,要求办税人员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切实做好办税辅导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严格按照减税新政办理业务,坚决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