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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更和谐

《甘孜日报》    2015年10月12日

——我州依法加强寺庙管理工作综述 
    ■ 本网记者
    藏传佛教在我州具有历史悠久、影响深远、分布广、寺多僧众的显著特点,全州经政府批准开放和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有500多座,宁玛、萨迦、格鲁、噶举以及苯波五大教派俱全。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并施行了《甘孜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化管理寺庙的良序正在形成;爱国爱教、真心向佛、潜心修佛,正在成为我州宗教界的共同价值取向。
    依法管理
    引导僧尼正信正行
    【切实引导僧尼坚定践行“团结自律、如法如律、正信正行”的佛法理念,做社会公认的好公民、好僧尼】
    “要坚持齐抓共管,把寺庙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寺庙管理是最重要的统战工作,最重要的群众工作。加强寺庙管理是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核心任务。要着力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把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不久前召开的州委统战工作暨寺庙管理工作会议上,州委书记刘成鸣对依法加强寺庙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直以来,我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州委的系列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寺落地生根,依托依法治州综合整治行动,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专项行动,推进依法管寺;强化宗教领域反分维稳工作,按照“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非法民间组织,依法查处在宗教场所之外举办的各类非法活动,打击违法犯罪;对打着宗教旗号,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姑息、不手软,发现一起,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起;将寺庙和僧尼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开展平安寺庙创建活动,强力整治寺庙周边治安秩序,规范僧尼参与民间调解行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间参与、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高僧大德调解矛盾纠纷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法治框架内充分发挥寺庙僧尼特别是爱国爱教、持戒守法的高僧大德参与调处矛盾纠纷的正面作用;推进执法监管进寺庙,加强对寺庙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执法监管,发现和整改寺庙的各类违法问题,指导寺庙做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疫等工作。
    以藏汉双语进寺庙“445”工程为重点,推进寺庙法制宣传全覆盖,组织开展“藏汉双语和百名法官”入寺宣讲,依托“欢乐藏区行、和谐乡村行、乡村治理、依法治州”等专项活动,开展分众化、互动式、座谈式宣讲,东部地区的泸定、丹巴、九龙、海管局等每年入寺宣讲在10场次以上,其他县(市)每年入寺宣讲在40场次以上;开展“学法用法年·教风建设年”活动,组建宣讲团163个,入寺宣讲957场次;推进“高僧大德入寺说法”,抓好“五二三”学教活动,引导僧尼坚定践行“团结自律、如法如律、正信正行”的佛法理念,做社会公认的好公民、好僧尼。
    针对宗教活动日、藏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将寺庙法制宣讲与寺庙佛事活动结合起来,让僧尼在潜移默化中体验法治文化;紧扣“十个清楚”,向僧尼讲清依法治国、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讲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讲清公民与僧尼、法律与戒律、守法与持戒的关系,让僧尼切实感受到“法在身边”,自觉“与法同行”。与此同时,还利用“寺庙书屋、学习园地、宣传专栏”及传统、现代媒体,做好法制宣传;完善宣传、统战、政法、民宗、司法、公安、佛协等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参与的寺庙大宣传机制,推动寺庙法制宣传常态化。
    民主管理
    促进藏传佛教健康发展
    【2011年12月1日,经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三章对寺院及寺院民主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这也是我州为加强宗教事务及寺庙管理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州寺庙民主管理进入了法治化的轨道】
    近年来,我州以同心同向活动为依托,做实做细寺庙群众工作,州县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涉遍千山万水、道尽千言万语,以真情换真心,通过彼此间的真诚交友、良性互动,广大干部和僧尼之间从误解变成了理解,畅通了政府与寺庙的沟通联系渠道。各部门将工作职能延伸到每座寺庙、每位僧人,强化服务意识,当好寺庙僧尼的服务员,在广大干部和寺庙僧尼的沟通交流中,《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
    积极探索“民管会+寺管会”的新型管理模式,把寺庙管理纳入到村务管理范围,落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选优配强寺庙管理队伍,建立了寺庙管理干部选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联席会商制度等。加强对寺庙管理干部的培训,提升寺庙管理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寺庙文化惠民工程,让寺庙僧尼共享先进文化成果;严格规范寺庙新增用地,依法处理寺庙违章建筑,加紧推进寺庙公共建筑确权颁证工作;大力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17项重点工作,深化藏传佛教寺庙分类管理,推动各类寺庙上档升级。明确到2017年底前,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寺庙上档升级工作。
    加强了宗教代表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近年来,全州共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400余期,近两万人次接受培训;组织外出考察2500人次,21名宗教代表人士进入州、县两级人大、政协班子,431名宗教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42名宗教代表人士被纳入千人培养计划,遴选961名宗教代表人士纳入“百千万”工程计划,推荐56名藏传佛教代表人士进入全省党外后备人才库。做好僧尼的信息采集工作,仅今年前8个月就完成了4125名僧尼、24名活佛的信息采集和制证工作。积极规范寺庙财务监督和收支管理,全州绝大多数寺庙和宗教活动场所都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的财务管理机构。通过一系列工作,寺庙规范管理、民主管理在促进藏传佛教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会化管理
    让僧尼乐享发展成果
    【通过让僧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真正体现了“僧尼是基本群众、寺庙是基本社会单元”的理念】
    一个月前,来自白玉亚青邬金禅林佛学院的觉姆泽仁曲珍、玉珍专门到州医院申请包虫病术后复查,并特意捎上了洁白的哈达,她们要向为她们实施包虫病手术的医护人员和帮助过她们的医院惠民办工作人员表达一份感激之情。
    玉珍和泽仁曲珍曾经是肝包虫病人,在检查出她们患有包虫病后,有关人员向她们认真宣传了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外科手术救助相关政策,打消了她们因经济困难而不敢到医院治疗的顾虑。实施手术后,两人很快康复出院并得到了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手术和康复项目补助。出院这一天,她们竖起大拇指说:“感谢党和政府,在这里我们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得到了国家项目的帮助,我们回去后一定做一名爱国爱教的好觉姆。” 泽仁曲珍和玉珍的经历,只是我州落实惠寺惠僧政策,切实为寺庙僧尼排忧解难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寺庙僧尼的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就医难、通讯难、看电视难等问题,真正体现“僧尼是基本群众、寺庙是基本社会单元”的理念,我州各级党委政府下力气改善寺庙基础设施,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寺庙基础设施滞后和僧尼的就医、养老等一系列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州共实施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7个,总投资2.86亿元;在饮水保障方面,解决了近300座藏传佛教寺庙31815名僧尼的饮水问题。2012年以来,州县(市)政府累计投入3214.8万元用于全州寺庙危房改造;投入595.7万元用于购置寺庙环卫设施,改善寺庙卫生条件;投入1500万元,建成寺庙书屋512个,购置书架1861个,配送出版物34.5万余册。
    认真落实三个“基本”,将符合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寺庙困难僧尼纳入保障范围,将自愿供养的纳入敬老院,确保困难僧尼与普通群众同等享受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全州已有15488名寺庙困难僧尼被纳入城乡低保,被纳入五保的有619人。积极开展僧尼健康体检,建立僧尼健康档案。大力实施送文化进寺庙活动,各县(市)每年开展送文化进寺庙活动两场以上,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僧尼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完善寺庙文化体育设施,已有近300座寺庙僧尼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已建成体育健身工程9个。
    “教育引导为主,管理服务并重”,经过不断探索、努力尝试,我州寺庙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寺管会工作机构逐步健全,职能职责日渐明晰,寺庙各项管理日趋规范,合作共事意识日益增强,“结同心、言同语、树同观、谋同事”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为实现“寺庙建设好、文化保护传承好、僧人生活好、管理服务好、和谐稳定好”的“五好”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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