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6年12月01日
本网讯(局办)自今年8月以来,全州国税系统陆续对重点建设工程、财政资金拔付等项目开展了委托代征工作。截至10月30日,全州累计代征入库税款2271.72万元,占同期建筑品目税款的7.63%。
一是调研座谈,理清管理思路。深入重点项目开展实地调研,结合建筑业税款入库金额大、占比高的情况,与地税部门进行针对性座谈,吸收管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理清建筑行业征管思路。同时,积极向省国税局、州政府专题汇报,争取支持。
二是梳理问题,注重政策引导。对已开展的委托代征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研究,针对梳理出的代征业务不规范、不敢使用代征手续费等问题,重点加强总局关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宣传,组织代征部门学习相关规定,下发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委托代征流程,确保委托合法、申报规范。
三是找准方法,规范操作细节。打破僵化、传统的委托代征关系,针对不同纳税人查找依法委托代征的不同结合点。对不愿意接受委托的单位,通过理顺项目建设关系,委托主要中标单位进行代征工作。在金税三期预生产环境对委托代征业务开展详细测试的基础上,制订出台《委托代征操作指南》,明确代征协议签订内容、税种核定、纳税申报、税票管理等细节处理要求,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运行,促进代征质量提升。
下一步,全州国税局、地税局还将启动委托邮政公司代征零星零散税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