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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在我州申办 居住证将有多项福利

甘孜日报    2017年01月12日

    ■李曦 见习记者 刘小兵

    近日,不少户籍不在本州的读者向本报致电,咨询如何申办居住证?本报记者走访了州公安局相关部门,得到如下答复。

    日前,记者从州公安局获悉,我州居住证申办网络系统已经上线,目前正在筹备 业务培训工作;从本月中旬左右开始,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我州申办居住证,并依法享受相关权利。那么居住证是什么?有何用处?有哪些申领条件?又该如何申领呢?

    居住证是在非户籍所在城市 常住和受相关权利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就我州来说,就是为长期在甘孜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和户籍在甘孜但是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县居住的人员办理的相关身份证件。同时,甘孜人到外地去,只要符合当地的条件,也可以申领居住证。

    持有居住证可享受 教育、医疗、就业等多种公共服务

    根据四川省《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居住证持有人还可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国家规定的便利。

    申办居住证需要异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满足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四川省《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方可申领居住证。

    其他城市指:除常住户口所在县的其他地区,也就是一般以县级行政区划作为“其他城市”的鉴定,但是户籍在本县非城区乡镇的人口到县城居住的也可以按条件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办理“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

    有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聘用)或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经营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住有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或者居住在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申办居住证需要至提供 至少四种材料最快现场领证

    满足条件的人员均可到居住地县公安局或者获得授权的乡镇公安派出所、社区服务机构申办居住证。但需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向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2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最快可现场领到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但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首次申办不收工本费 换领、补领需缴工本费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的应当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费用。

    违规办理、使用居住证的 最高可被罚款1000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等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可对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处2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没收违法所得。有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的居住证,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等违法行为之一的,可被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虚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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