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08月04日
本网讯(州府办)近日,我州采取“五举措”加强资源开发管理。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州资源管理委员会,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主任”负责制,统筹旅游、能源、矿产、森林等重点资源开发管理。
全面清理资源。对全州重点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建立资源存量、开发台帐,实现资源动态管理,共清理旅游资源111个、水电项目705座、矿业资源628宗、森林资源86个。
规范审批程序。资源开发审批实行县(市)、主管部门、资源管理委员会层层审核,加强审批监管;建立资源开发退出机制,对未按规划和合同规定时限推进开发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依规收回开发权。
坚持利益共享。建立资源交易价格管理机制,制定执行资源基准价格和保护价格;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资源折资入股模式(水电资源按10%以上,矿产、森林资源按15%以上,太阳能、风能、地热按20%以上),实现资源开发效益最大化。
严格责任追究。对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不力,按照规定严格追究负责人责任;针对违规圈侵占资源、不按规定开发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5年内禁止在州内申请资源开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