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08月07日
●此次调整共补放社保基金5496.31余万元
●总体增幅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5%左右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增加基本养老金已于2017年7月31日全部发放到位
本网讯(刘启亮 记者 宋志勇)记者近日从州社会保险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局规定统一安排部署,我州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全州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调待”)。此次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中2016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除外。
此次政策惠及我州4.22万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共发放社保基金5496.31万余元,并将调补基金于2017年7月31日前已全部补发到各退休人员手中。总体增幅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5%左右。
据介绍,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应对当前物价上涨、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今年的调整比例较往年有所降低,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增收比例放缓、养老基金负担越来越重的背景下,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让广大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加体现了党中央、省、州对我州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以及对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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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调整?
按省上统一规定,2017年年调待仍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度倾斜的办法。
定额部分
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部分
对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一方面按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8%。另一方面按缴费年限,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的办法执行。
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均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3%。
倾斜部分
与去年一样,向三类群体倾斜。
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2016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
按照“1-2类、3-4类、5-6类”三个类别分别增加40元、50元、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在调整待遇规程中实行先保底,再按每月增加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