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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高原河畅水清岸绿景更美

甘孜日报    2017年08月09日

    

    

泸定县河(段)长制公示牌。

    

康定市莲花湖水干净清澈。

       ■姜涛 尼胡克布 本网记者 陈斌 /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县境内界河、跨区河的信息采集工作。”近日,石渠县水务局副局长罗强带着相关人员在格蒙乡雅砻江边有条不紊地测量和记录着坐标、河长等数据。

    我州河湖众多、水系发达,仅幅员面积25191平方公里的石渠县境内就有雅砻江流域、金沙江流域支流148条。我州《名录》共有河流(段)880条,其中50平方公里以上和以下跨省河流(段)875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5条,约占全省2816条的三分之一。

    据《甘孜州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7%20%,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74,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万亩;全州地表水水质不低于现状水质,“两江一河”干流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比例为100%,地表水劣V类断面比例保持在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0%、县城40%、建制镇20%,各县(市)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保持在0%以内;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在100%,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万公顷,湿地保有量72.76万公顷,恢复退化湿地0.05万公顷,新增受保护湿地面积3.34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48.95%,新建和完善湿地公园9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含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个,省级晋升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

    今年以来,我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上部署的“河长制”工作任务,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夯实河长制基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河长巡查,大力推动“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实现“河长治”的工作愿景。

    严举措

    责任落地 让河湖“长治久安”

    “以前,大渡河沿线采砂场乱堆乱放,遇到大风就砂土飞扬。现在,砂场都进行了规范管理,沿河的景致都比往年美了许多。”家住泸定县烹坝镇沙湾村的张大爷如是说。

    连日来,泸定县扎实开展规范河道砂石管理集中整治行动,规范、取缔了全县河管范围内24家砂场,清理河道内所有采砂机械、拆除采砂设施、推平砂石堆并用绿网覆盖。同时,对无证开采砂石、破坏耕地、破坏资源等涉及犯罪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目前,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行为已基本杜绝。

    据泸定县水务局局长任朝礼介绍,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河道砂石管理,是今年泸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首战任务之一。

    据了解,该县出台的《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将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同时构建起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由县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县长担任总河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海管局领导任县内主要河流县级河长,河流流经地属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河长,村“两委”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

    对于下一步工作,任朝礼表示,将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抓好制度完善、资金保障、实施“一河一策”、考核监督等重点工作,以节水治污控源、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制机制,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泸定县水环境治理是我州今年深入落实河长制的一个缩影。为更好地保护青山绿水,今年以来,我州大力推行“河长制”工作,明确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所有河段、水库和重点山塘均配备河长、巡查员和保洁员,在乡村设立河长公示牌,确保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同时,州县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河流跨界断面、重要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点进行检测并通报水质变化情况,切实加强监测分析和水质核查,追溯污染来源,为倒逼河库管理责任落实提供依据。

    “‘河长制’责任主体是河长,其实就是党政领导负责制。党政同责,为保障河道优良生态环境上了双保险。”州河长办相关负责人曹俊武表示,全州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全面细化、实化“河长制”各项任务,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进行表彰奖励,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同时,还定期对各县、乡、村“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河库及周边垃圾乱堆乱倒、污水直排、水体恶臭、违法建设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监督整改,做到巡查督查全覆盖,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抓落实

    矿区治理 生态植被已恢复

    “昔日旧矿场,今日换新颜,此地青又绿,乱沙变草原。”近日,在色达县洛若镇,广大农牧民群众口口相传着这样一首打油诗。这里所说的旧矿场,就是位于色达洛若镇旁的废弃金矿。经过多年的修复治理,这里现在变得山清水秀、绿草如茵,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据当地村民洛登介绍,位于翁色路旁的洛若金矿,经过多年强烈露天开采,这里地质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到处都是光岩壁、乱沙堆,不但造成水土流失,还存在着地质灾害隐患。由于废弃时间较长,后来又成了废渣和生活垃圾的堆积场。“过去,这里垃圾遍地,臭气熏天,到处是苍蝇,环境很差。每逢雨季,小山坡上的泥土还不断往下掉,让村民们整天提心吊胆的。”洛登说。

    千疮百孔的坡体、脏乱恶劣的环境不仅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更与周边蓝天碧水、公共道路等自然环境不相协调。据洛若镇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镇所在区域有丰富的金矿资源,上世纪90年代,洛若金矿造就了洛若镇一时的兴盛,但也造成周边环境污染。2009年,色达县把洛若金矿列为采金迹地治理重点项目,投入大量资金,对治理区实施了采坑回填、治理区平整、边坡治理、植被恢复等系列工程;如今,矿区植被覆盖率达到100%,基本上消除了地质安全隐患,保护了草地沙化和水体污染,实现了区域绿化生态的恢复。

    “过去,这里全是一片‘斑秃’,现在全都变绿了。矿区治理对我们群众来说是大实事、大好事啊!山青了,水绿了,环境好了,我们的生活更美了。”洛登高兴地说。

    从河道管理到河岸平整修复、从矿区治理到生态环境保护,色达县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但恢复了城乡、矿区周边“蓝天碧水、绿树青山”的良好环境,还为我州今后推行“河长制”和矿山治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据州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尹天飞介绍,为了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约束,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我州将河长设置延伸至村级。按照省有关标准,全州需要在876条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目前,根据河流越到下级行政区域分段越多的实际,全州已经明确在34条河流建立州级河长制,在779条河流建立县级河长制,在1398条河流设置乡级河长,在2770条河流设置村级河长。

    “我们和相关部门将协力配合,联合防治,管住‘排污口’,恢复生态植被,保护好生态环境。”尹天飞向记者介绍,当前,全州上下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在河湖显要位置竖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下一步,各级河长办、相关部门和河长们将亲自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监管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同时,全州还将大力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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