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09月19日
本网讯(委办)少数民族古籍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藏文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工作,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促进和谐民族关系,更好地服务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富强”的民族工作主题,对实现文化资源跨越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州加大对藏族历史、语言、文学、艺术、宗教、天文、历算、地理、医药、生产技术等民族古籍文化收集整理和继承保护。
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古籍保护工作,抽出资金,解决工作经费,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与各县民宗工作部门签订民族古籍工作责任书,确保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有力推动古籍保护工作。
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确保《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四川甘孜藏族卷》编写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各县从事古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聘请专家讲解版本学、目录学和藏文文献等方面的知识,安排参训人员对藏文古籍进行现场整理编目,请专家现场指导和讲解,有效提高业务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深入调研,为推进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少数民族古籍调研指导工作组,深入德格、石渠、白玉、色达、理塘、巴塘、新龙等县,对藏文古籍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充分挖掘社会人力资源。要求广大古籍工作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技能,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古籍编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全力推进,全面完成任务。近年来,我州广大古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古籍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古籍登录编译整理工作,完成古籍登录整理26878函、修改6364函,超额完成了省民委下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