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12月22日
本网讯(局办)我州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州委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关键、三件大事、六大战略”总体工作格局,按照省州聚集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相关要求,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定位,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将司法行政职能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努力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提供普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构建法治良序。
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一是突出普法重点。积极协调整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农牧民夜校”、村两委、“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等举办专题法治培训(讲座)108期,培养贫困户法律明白人2943名。依托“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主题宣教”“送法下乡”等主题活动进乡入村开展法治宣传1435场次,编印发放法律扶贫手册5.4万余份,重点宣传交通建设、水利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社会保障、教育扶贫、就业促进等扶贫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守法理念,助推扶贫攻坚。二是强化专业指导。调整充实州本级汉藏双语宣讲骨干58人,邀请省、州专家以“推进藏区扶贫攻坚,筑牢藏区发展稳定基石”为主题,对州、县“七五”普法宣讲骨干进行专业培训,通过示范宣讲观摩、组织试讲有效提升县(市)、乡(镇)农牧民群众法治宣讲活动的专业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建设,强化乡村法律顾问、法律援助联系点作用发挥,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成乡村法治宣传栏605个,法律图书室(角)621个,法律服务联系点280个,接受各类法律咨询2.9万余人次。
全力做好贫困地区矛盾纠纷调解,努力为脱贫攻坚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帮助完善贫困村村规民约。认真分析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梳理普遍性、倾向性矛盾纠纷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结合乡风文明建设,组织动员司法助理员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累计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定修改提供参考性意见和建议164条。切实做好贫困地区矛盾纠纷调解。进一步巩固完善贫困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乡(镇)调委会325个,村调委会2681个,实现1079个贫困乡(村)全覆盖。探索创新“村民推选1名法律明白人、1名村民代表与村小组长”的“三人小组”调解模式,87个“三人小组”化解贫困村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确权、土地使用权流转、产权抵押借贷、异地扶贫搬迁、邻里纠纷、劳动用工、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水电开发等矛盾纠纷920余件,有力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宽松和谐的乡村环境。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全力服务扶贫攻坚法律需求。一是组织动员各县(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选派法律从业人员积极为贫困村免费担任法律顾问,满足贫困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截至目前,我州已设立专业性法律扶贫顾问团1个,组织协调律师22人、公证员27人、基层法律工作者55人及法律服务志愿者62人担任全州各贫困村的法律顾问。二是积极引导参与扶贫项目的乡(镇)政府、单位、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对扶贫项目的立项、管理、经营、融资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法律体检和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可能产生的潜在法律风险,积极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了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截至目前,共参与扶贫项目16项,提供法律意见400余次。三是继续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组织我州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村寨牧区、走进农牧民家里,面对面向贫困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利用虫草松茸采挖季节,群众聚集的机会,深入虫草松茸采挖点宣讲法律,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累计参与各类调解500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开展专项法治宣传57场次,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次;开展专项基层法律服务70余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覆盖贫困群众2000余人次。
切实做好贫困地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助力顺利回归社会。联合州级14个部门转发了《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细化了工作流程,形成了多方参与、合作互通、共享共建的安置帮教共建体系。鼓励扶持5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协调街道和有关部门为他们办理各种营业手续提供了方便,给予税收、管理费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使帮扶措施落实落地。引导、动员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消除偏见,增强责任感和义务意识,根据实际,择优接收部分表现好、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努力实现“应帮尽帮,应扶必扶”。截至目前,协调落实低保150人、医疗救助73人、临时生活救助58人,帮助推荐就业13人、就学15人,发放困难补助11万余元。
扎实做好联系点脱贫帮扶工作。坚持把脱贫帮扶与群众工作全覆盖“六大活动”结合起来,协同推进,综合施策。一是把脱贫攻坚作为锻炼、考察、识别干部的主战场,全系统共选派“第一书记”25人,其中9人次分别被省、州、县给予先进个人表彰。二是切实发挥“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强化走访慰问,发放物资、现金共计78万余元,并突出加强贫困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新一轮分类定级中,所有联系村党支部均为先进党支部。三是强化组织协调,先后协调落实项目48个、资金408余万元,进一步壮大联系村集体经济、有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四好”有效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联系贫困村已脱贫412户17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