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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食药监局曝光10起典型案件

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25日

坚持“零容忍” 严打违法行为

   本网讯(州食药局办)日前,州食药监局公开曝光了2017年查处的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以切实加强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17年,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602件,罚没款 456.28万元,其中一般程序立案456件,简易程序146件。一般程序立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61.13%,罚没款数较去年同期增长5.78%,捣毁制假售假牦牛肉窝点1个。

   一年来,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对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保持了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态势。这十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海螺沟景区泸定县磨西镇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罚没金额15000.00元;色达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色达县头呷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牛肉案,罚没金额250000.00元;色达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色达县谢真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牛肉提供经营场所案,罚没金额50000.00元;炉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炉霍县炉霍冻杂商店经营走私牛肉案,罚没金额296220.00元;稻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稻城县色拉游人中心经营假冒牦牛肉干案,罚没金额128169.00元;稻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稻城香巴拉购物中心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案,罚没金额50000.00元;白玉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白玉县彭孝帮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案,罚没金额50000.00元;乡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乡城县便民店太极大药房加盟店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案,罚没金额60890.00元;丹巴县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丹巴澜峰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罚没金额50000.00元;德格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德格爱家乐超市经营假冒五粮液酒案,罚没金额60890.00元。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州各级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切实保障了全州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广大消费者发现食药企业违法线索,可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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