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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表彰第二届文学艺术奖获奖作品和先进个人

甘孜日报    2018年02月13日

    本网讯(记者 马建华)“甘孜州文学艺术奖”是州政府设立的我州最高规格的综合性文艺类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根据《甘孜州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由州文联组织实施第二届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对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文艺作品进行评选。自去年3月启动评奖工作以来,截止去年6月底,共收到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文学艺术作品143件(个)。评委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以及评审关联回避等原则,经过初评、专业评审和评奖委员会终评,最终评出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特别荣誉奖”、“终身成就奖”。2月10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州政府下发关于表彰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获奖作品和个人的决定。

    州政府在表彰决定中指出,2014年以来,全州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创作出了一大批展示时代精神,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特色性相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为总结全州文艺事业发展成就,展示文艺创作的丰硕成果,表彰先进,激励全州广大文艺工作者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投入文艺工作,推出更多更好的文艺精品,进一步促进我州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州政府决定授予《风马》等33件作品为“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优秀作品奖”,授予《凹村》等7件作品为“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特别荣誉奖”,授予秋加措等3人为“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终身成就奖”。

    州政府希望全州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创作出更多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我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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