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6月05日
本网讯 今年以来,全州国税系统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件“头等大事”,坚持“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标准,依托“流动+阵地+网络”纳税人学堂,大力宣传辅导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税收信息化系统、实地督查等方式跟踪问效贯彻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1至4月,全州国税系统累计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1.29亿元,增长28.67%。其中:落实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3035万元,增长41%;免征自产农产品增值税468万元,增长147.71%;减免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105万元,增长26.5%;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5373万元,增长20.69%,进一步激发了创业就业活力;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3107万元,增长11%,切实体现了区域税收营商环境比较优势;免征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785万元、增长130.73%;减计涉农小额贷款利息收入902万元,增长13%,积极引导了金融资源流向贫困地区。
朱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