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3月28日
本网讯 记者从州文明办获悉,3月25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命名2018年州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景区的通报》,在全州范围内新命名州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景区累计280个。
《通报》显示,州审计局等13个单位被授予“州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23个单位被授予“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康定市炉城街道光明社区等3个社区被授予“州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康定市炉城街道大河沟村等210个村和乡镇被授予“州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泸定县兴隆镇和平村邓顺均家庭等24户家庭被授予“州级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等7个景区“州级文明景区”荣誉称号。
据州文明办相关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扣州委总体工作格局,以“川藏线千里文明走廊”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提升了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州累计成功创建各级、各类文明细胞1394个。其中: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6个、文明村镇5个、文明家庭1户、文明校园1个;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3个、最佳文明单位14个、文明单位94个、文明村镇(社区)22个、文明家庭2户、文明校园29个;成功创建州级最佳文明单位156个、文明单位359个、文明村镇(社区)604个、文明家庭44户、文明校园47个、文明景区7个。
张豪 记者 刘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