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5月20日
本网讯 2019年4月23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颁布并实施,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新《消防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9年4月8日起,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含所属大队)不再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含复审和复验)业务。原由甘孜州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职责移交至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州将于5月30日前完成移交承接工作。
州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