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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显

甘孜日报    2019年12月25日

本网讯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我州积极探索出“1+9+1”的州级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经过半年时间探索试行,通过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积极指导各县(市)开展执法改革,成效显著,各县(市)探索适合县情的行政执法改革路径,改革呈现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

部分县结合县情,改革模式新颖。稻城县开展大综合执法,将原10 支执法队伍以“1+2”模式组建成三支执法大队,即县综合执法局直管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局管理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9个执法中队和2个片区执法中队,具体管理全县其他行业领域执法工作。

新龙县在队伍组建中探索“1+5+1”模式,设立1支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执法中队、文化市场执法中队、交通运输执法中队、农业执法中队),由县综合执法局直管;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监察、自然资源、水政监察、卫健计生、安全生产5支大队,实行双重管理;1支生态环保执法大队,由县生态环境局管理。

九龙、丹巴、炉霍、德格、理塘、巴塘、得荣等县稳扎稳打,参照州级执法改革方案,除直管队伍外,其他队伍采取双重管理模式。全州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已初步建成,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包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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