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20年02月05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精准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查处了一批在疫情防控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全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为强化警示教育,2月4日州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德格县自来水公司职工登真加措发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谣言问题。1月25日,登真加措在微信群发布藏语疫情谣言:“甘孜州(德格县)龚垭乡13个人都被一外地人传染了,请大家一定注意”。谣言在当地群众中引起恐慌,给疫情防控带来负面影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2020年1月,登真加措被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处罚;县自来水公司已作出书面检查。
2.丹巴县政府办主任科员毕万梅等7人未及时上报重点疫情区域回丹人员情况问题。1月20日以来,县政府办主任科员毕万梅、太平桥乡太平桥村党支部书记袁智勇、聂呷乡中心小学教师格西拉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叶绍伟、格宗镇俄呷村党支部书记陈刚、中路乡党委组织员牟毅、县残联借调干部朱秀兵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排查工作中,未及时上报重点疫情区域回丹人员情况。2020年2月,毕万梅等7名同志分别受到谈话诫勉处理。
3.康定市甲根坝镇副镇长(兼提吾村第一书记)贡呷四郎等5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1月29日上午10时,甲根坝镇提吾村村医泽汪志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坚持举办婚礼,聚集人员60多人。贡呷四郎知悉情况电话要求取消婚礼并劝离聚集人员,但仍有部分亲属聚集至晚上7点才离开。贡呷四郎对联系村疫情防控工作排查督促落实不力;提吾村党支部书记四郎扎西、村委会主任降泽履职尽责不到位,知情未制止;村纪检员西绕沙批对聚集活动监督检查不到位。2020年2月,贡呷四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郎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泽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西绕沙批受到书面诫勉处理,泽汪志玛受到取消村医资格处理。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罚。
4.康定市呷巴乡纪委书记青角巴姆等6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1月30日,呷巴乡具弄村村民邓珠彭措为其儿子、儿媳举办婚礼,聚集人员100余人。当日,由呷巴乡纪委书记青角巴姆、组织员德切、工作人员徐华组成的工作组正在该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组督查不力,工作浮于表面,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具弄村党支部书记邓珠朋措、村委会主任甲甲、村纪检员志玛泽仁麻痹大意,对人员聚集跟踪管控不力。2020年2月,青角巴姆、德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珠朋措、甲甲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华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志玛泽仁受到书面诫勉处理。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罚。
5.康定市新都桥镇镇长彭措扎西等5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1月30日,新都桥镇东俄洛四村村民阿布呷布及其长子长命本已取消为其女儿、女婿举办婚礼,但仍有亲属18人为其女儿送行聚集。新都桥镇镇长彭措扎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在了解到聚集情况后,才通知该村干部将聚集人员劝离;东俄洛四村党支部书记甲马、村委会主任阿模履职尽责不到位,跟踪排查不力;村纪检员呷让对聚集活动监督检查不到位。2020年2月,彭措扎西受到谈话诫勉处理,甲马、阿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呷让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罚。
通报指出,当前正值全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这五起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作风漂浮、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责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