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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专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春兰

甘孜日报    2020年03月13日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会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我州取消了原定的大型纪念活动,记者在这特殊的日子采访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春兰。

记者:李局,您好!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因为疫情的突如其来,对于消费者来说,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会不会与往年有些不一样呢?

李春兰:2020年对我们大家来讲都是非常特殊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生活、工作的节奏,但正如人们说的: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拧成一股绳,万众齐心,众志成城,新冠疫情得到了抑制。在这里,我代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向锲而不舍负重前行换取大多数人岁月静好的“最美逆行者”致敬!向响应号召“宅家禁足”支持疫情防控的广大人民群众致敬!但是疫情尚未结束,形势依然严峻,战“疫”仍在继续,我们的生活还有一些不方便,临时通行证,消费时的测温还将持续。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我们仍然提倡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记者:对于疫情期间的我们,明显感觉到如今生活上和以往有了很多变化。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我们应该怎样更好做到您刚才说的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呢?

李春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审时度势、综合研判,要求构建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疫情防控体系。我们提倡疫情防控期间科学消费就是要求广大消费者在面临特殊时期消费时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相信科学,遵守政府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坚持少出门,提倡网络购物。出门戴口罩,主动配合商家测温,不扎堆购物,不聚餐聚集,提倡电子支付。理性消费就是要求广大消费者在面临特殊时期消费时不要恐慌,理解目前的特殊规定,保持理性,不要囤积过多食物,尤其是易变质、保质期短的食物。

记者:的确,面对从未有过的“禁足”,我们通过电视和媒体都可以看到,很多市民都喜欢大量购买物品,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相信在您的提醒下,能让更多的消费者理性购物,避免造成更大的浪费。疫情发生以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职能部门,又有哪些重要举措来保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

李春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应对、精准施策。1.安全是基础。疫情爆发以来,州市场监管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守岗位、不畏艰险、不辞劳苦,通过“每日巡查+滚动巡查+重点巡查”的方式禁止一切聚餐活动,禁止无防护措施的营业行为的监管,与林业等部门联合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派出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医院电梯、医用氧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确保广大消费者最基本的消费安全。州市场监管局还组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非医用防护用品等开展专项监督抽样检测,进一步确保特殊时期重要商品质量安全。2.公平是关键。在疫情期间,商品价格的稳定是人心稳定、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营造公平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州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进行价格监测的通知》,查处了哄抬价格销售大米、口罩案件5起,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维护公平稳定的消费环境。3.监督是必须。只有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才能共同维护好消费环境。12315平台是消费者重要的监督举报途径,是市场监管局与广大消费者的“连心桥”。州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的引领作用,疫情发生后,在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发送的消费提示信息上,提倡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参与监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处理12315平台收到的信息。截止目前,收集到反映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及其他相关信息820条,涉及产品质量、价格监管、心理疏导、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策咨询等。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参与到消费环境的共治中来,监督你身边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现线索可以拨打12315举报。

记者:您刚才呼吁广大消费者要一起参与到消费环境共治,我是不是能这样理解,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的营造,除了我们相关部门的管理措施和整治以外,更需要我们每个人一起努力,共同去创造一个放心舒心的城市,这样我们的生活也就能够更加的放心和舒心呢?

李春兰:对,您说得非常好。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正是“凝聚你我力量”。力量来源有三, 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在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转变的新时代,我们要凝聚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媒体等各方力量,推进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二是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目的,消费者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和最权威的评价者,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量源泉。我们要通过有效的消费教育引导,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自觉参与消费环境治理,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三是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通过强化信用建设,促使企业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只有凝聚起社会、消费者、经营者的共识,关联起消费环境中的你、我、他,才能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凝聚你我力量”这个主题在今年似乎显得尤为贴切,我们看到目前不管是在抗疫一线各条战线,还是消费维权工作都在不断凝聚我们每个人的力量,去克服目前一道又一道的难关,这也掀起了我们全民抗疫的一股热潮。那么,今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消费者维权保护工作方面,还将做什么工作和采取什么举措呢?

李春兰:伴随疫情防控不断取得积极进展,伴随有序的复工复产,我们的生活又逐渐会回归常态。今年,我们将围绕不断深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用好用活12315投诉举报平台,以及消费引导三项重点任务,以更实的举措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1.我们要探索建立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和验收指标体系,扎实推进投诉信息公示、线上快速维权、线下无理由退货、消费环节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工作。2.制定12315工作规则,建立效能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消费预警,加强消费投诉举报中涉黑涉恶等专题类线索排查。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落实“诉转案”对接机制,探索综合维权、联合惩戒从消费维权延伸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一揽子”解决群众诉求。3.完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影响力。针对预付式消费、金融消费、网络消费等领域多发问题,强化安全风险警示。针对旅游行业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比较试验等,提供消费参考。推动建立支持消费者诉讼制度、小额消费纠纷仲裁制度,大力支持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

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改善消费环境,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体验舒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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