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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三大环境 加速复工复产——州生态环境局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甘孜日报    2020年05月13日

本网讯 民营经济是发展的坚实底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我州生态环境部门以最实举措、最优服务,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绿色发展。

优化政策环境,增强复工信心。为切实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降到最低,先后印发《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境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办理环评审批相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制度促进复工复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环境准入、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服务等方面提了具体措施,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优化服务环境,增强工作干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督察办组成两个工作组于3月底至4月底,分别赴全州18个县(市)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6+1”整治重点提前找病源,提前下处方,提前治好病。截至目前,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 ,排查问题125个。该局将不断完善问题清单,管好老账、做细新账,主动帮扶指导、定期调度掌握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优化执法环境,增强发展动力。因地制宜细化我州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将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以实际行动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

通过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的知识积累,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下阶段,该局将继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更好地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和“靠前服务”,使环境治理的协同效应得到充分显现,积极助力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建设。

贺昌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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