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11月17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
◎本网记者 兰色拉姆 文/图
社会治理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社会治理工作进程中,我州法院系统充分发挥法院社会功能,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不忘初心,切实为人民群众守护的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重拳出击扫黒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孜两级法院在省、州扫黑办和上级法院强有力的指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恶犯罪,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
重拳出击,黑恶势力无处遁形。2018年4月,被告人陆某某、叶某某等8人多次纠集在一起,在国道318线康定、泸定、雅江路段主要挑选外地车辆,趁其遇弯道或超车时,驾驶汽车故意与外地车辆碰撞,通过恐吓、威胁、要挟、滋扰、纠缠等聚众造势等手段索要钱财,逐渐形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成员邀约或交叉结伙作案,经常不固定地相互邀约或纠集在一起。
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该恶势力团伙共实施敲诈勒索行为14起,抢劫1起,获取非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过往驾乘人员,严重扰乱了沿途正常的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康定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依法对陆某某、叶某某等8人恶势力团伙犯敲诈勒索、抢劫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对陆某某、叶某某等分别判处八年至一年六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宣判后,8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法院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护航平安甘孜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
在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甘孜两级法院硕果累累:2018年,理塘县寺庙僧侣某呷等人涉恶案系四川涉藏地区法院系统宣判第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审理的康定张某某等14人涉黑案、炉霍“阿富汗”涉恶案、甘孜日青某某等5人涉恶案等案件,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疫情期间,法院积极争取防疫、电力、通信等部门的配合支持,克服疫情防控风险和被告人异地羁押等困难,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圆满完成了石渠所某等18人涉黑案、泸定吴某某等15人涉恶案、德格仁真某某等17人涉恶案、炉霍某某等10人涉恶案的审判工作。
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黑恶案件24件,审结24件,结案率100%,对涉黑恶犯罪被告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47人,最高刑期20年,重刑率达30%。此外,两级法院还持续加大已判决涉黑恶案件“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力度,坚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为全州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创新方式强法治
今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网友们纷纷刷屏,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其中,由人民日报新媒体推出的普法微动漫《当哪吒遇上民法典》不仅让民法典“活”了起来,更是获得了一致好评。
基于此,为让普法更接“地气”,更好适应甘孜“水土”,我州迅速反应,精心策划,高效出炉了藏汉双语版《当哪吒遇上民法典》。这在方便我州广大农牧民群众熟悉、了解民法典同时,完成了全州法治工作的又一次创新。
六月的雅江绿意盎然,生机勃勃。6月9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在该县普巴绒乡开课。课堂上,通过现场提问、答疑解惑的方式,普巴绒乡百姓对农村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高利贷等有了新的认识。
这堂特殊的法治课是州中级人民法院打造符合我州诉讼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巴绒乡党委书记益西桑丹表示,通过这次培训,更多的百姓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有助于在全乡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希望多开展类似法治宣讲活动,使普巴绒乡的“法治味”愈加浓厚,让法治的阳光温暖这片土地。
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视频片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也是“甘孜名片”亮相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难得机会。汇报视频最后,“马背法庭”和“帐篷法庭”在展示甘孜法院工作亮点同时,更让甘孜收获了不少粉丝。
近年来,我州法院系统积极探索法治新路径,采用“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等方式,就近就地审理宣判案件,最大限度适应群众,着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法律框架内及时解决群众诉讼和纠纷,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让偏远农牧区群众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实现权益更加及时。
“马背法庭”“帐篷法庭”等流动巡回审判法庭的缘起,要从我州自身实际说起。甘孜地域辽阔,部分县、乡、村距离较远,为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享受更好的司法服务,我州以县法院和乡镇法庭为基础,编织“点线面”服务大网,在没有乡镇人民法庭的乡镇依托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相对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在下辖的村(社区)建立司法服务联系点和便民收案点,按照“一审一书一警”的基本配备标准组成三人合议庭,深入到农家藏寨、田间地头、虫草采挖地等纠纷现场,因案而宜、按需开庭,就地立案、当场结案。
全面推动学习宣传宪法是我州法院系统法治工作落实又一亮点。每年12月4日,全州两级法院组织开展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誓、法治讲座、主题宣讲、现场咨询、法宣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除开以上法治工作创新,我州法院系统还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通过依托法院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墙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或开设普法栏目,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
据统计,2017年以来,州法院借助新媒体制作“法院点滴”200余期,用微视频方式反映全州法院工作动态,“两微一端一头条”推送信息4000余条,在中国网、四川长安网、四川法制网等主流网站刊发信息1500余条,在《甘孜日报》开设《依法治州?法官说法》专栏,发布典型案例60余期。
凝心聚力保平安
“推进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造福甘孜人民的重大工程。”今年7月23日,甘孜州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动员部署会上,州委书记刘成鸣的话掷地有声。
作为社会治理重要力量之一,我州两级法院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体要求,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做好推动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深化平安甘孜建设的方法及途径,立决胜之志,谋攻坚之策,兴实干之举,做到党委政府工作推进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同向发力,主动作为。
有效落实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关键。我州两级法院大力推进依法治州战略,以平安甘孜建设为重点,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血亲仇杀”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雷霆”行动。截至目前,丹巴、雅江、新龙、白玉、色达、巴塘等6县实现“黑财清底”目标,通过对石渠县“4·12”案、康定市“8·12”案等涉黑恶案件的审判,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起到“审判一起、警醒一片、安宁一方”的作用。
夯实边远农牧区基层政权建设,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是我州两级法院开展好社会治理工作又一秘诀。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诉源治理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调解“三山一界”、虫草采挖、野生菌采挖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件,理塘、白玉、德格、石渠、色达等县法院派出工作组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虫草山驻扎“帐篷法院”,及时高效化解因虫草采挖引发的矛盾纠纷300余件,有力促进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
而对接下来的社会治理工作,记者了解到,全州法院将继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持续增添措施,助推“三创联动”新的热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能力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紧扣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制定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式作战、台账式管理,突出创建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让“法”真正普进人民群众的心田,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氛围;让“理”牢牢扎根甘孜每个角落,筑起有法所依、违法必究的法治堡垒。时代进程中,我州法院系统初心如磐,已奏响新一轮的社会治理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