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2月03日
本网讯 2月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正式颁布施行。 同日,州人民政府召开《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动员会,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以法治手段进一步维护好国家林草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对制定《条例》的背景、制定过程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州林草局、州应急局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我州林地面积广、森林草原资源丰富,也是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战线最长、面积最大、任务最重、形势最严峻的地区之一,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地方立法加以规范迫在眉睫,《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补充、完善和延伸,更具操作性,进一步从法律制度上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科学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制定《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职责和保障、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立足于我州实际,体现了新理念新要求,明确了职能职责,突出了建章立制,遵循了上位法规定,彰显了甘孜特色,细化了法律责任。
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方位的扎实开展好学习宣传,是确保《条例》有效贯彻、深入施行的基础性工作。州县(市)人大要带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州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将《条例》作为2021年及今后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实施《条例》的监督检查。州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州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条例》更好的落实落地。
记者 丁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