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3月03日
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本网讯 3月1日,记者从州民政局获悉,自入冬以来,我州民政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慰问活动,同时通过提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加大实施临时救助力度、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年。
据了解,我州各县(市)集中在年前提前发放了1至2月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保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春节和藏历新年,惠及低保对象160502人,发放资金8889.54万元。
同时,加强救助力度,对因灾、因病等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继续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于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1至2月,全州实施临时救助1016人次,救助资金98.9万元。
我州还要求各县(市)民政局、各救助管理机构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街面巡查和救助工作,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应救尽救,切实做好极寒天气下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特别是将车站、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送水、食品、御寒物品,并帮助其返乡,较好地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1至2月,全州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人次,救助资金1.94万元。
见习记者 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