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9月14日
本网讯 为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我州念好“六字经”,抓实城乡污水垃圾治理。
审时度势抓顶层设计。受自然地理条件差、社会发育程度低等制约,我州城乡污水垃圾治理严重滞后,截止2017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仅36.76%,县城垃圾处理率仅45.11%,行政村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仅62.3%。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主要水源涵养地,我州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为此,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编制了《甘孜州城镇污水处理规划(2018-2030年)》《甘孜州城乡垃圾处理规划(2018-2030年)》,研究制定了《甘孜州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技术方案》《甘孜州污水处理项目技术方案》,先后出台了《甘孜州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甘孜州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高位谋划推动城乡污水垃圾治理。
奋起直追补设施短板。面对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我州全力推进《甘孜州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建成投用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39座,日处理规模增加4.15万立方米,县城污水处理率由2017年的36.76%提升至2020年的78.75%;建成投用垃圾处理场(站)43座,日处理规模增加568吨,城市垃圾处理率从2017年的45.11%提升至2020年的97.75 %;新配备639个行政村垃圾收转运设施,行政村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从2017年的62.3%提升至2020年的91.6%;建成投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信息化监测平台各1个,实现省、州、县“三级”在线联网监测。今年,我州再接再厉,启动实施《甘孜州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新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69个,改扩建县城污水处理厂3个;新建县城垃圾处理厂2个,改(扩)建县城垃圾处理厂1个,新建乡镇垃圾处理设施47个。到2023年底,我州县城、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6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乡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全面赶上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进度要求。
全力以赴保资金投入。2018年以来,我州共筹集资金21.5亿元,有力保障了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资金投入。特别是在州县两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州政府专题研究决定,将县(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安排用于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州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50%的比例通过直接补助、激励奖补、营运补贴等方式支持全州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确保了两轮“三推”项目的有序实施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健全机制严运行监管。鉴于我州污水垃圾处理专业力量缺、技术水平差的现实情况,专门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在污水垃圾处理现场采取问题排查诊断、案例解剖分析、操作流程讲解等现场教学方式,强化污水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培训。研究制定了《甘孜州城镇污水处理操作指南(试行)》《甘孜州城乡垃圾处理操作指南(试行)》,指导县(市)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制定出台了《甘孜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考核办法》《甘孜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考核办法》,严格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了污水垃圾处理达标排放。
想方设法攻技术堡垒。针对我州高原高寒地区多、冰冻期长的实际,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高原高寒地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防冻技术课题调研,着力解决冬季高寒高海拔地区低温、低压、低含氧的生活污水垃圾规范处理问题。
综合施策治城乡垃圾。探索推行垃圾分类处置,海螺沟景区创新实施“垃圾银行”,推行垃圾回收集分兑换奖品模式,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制定出台了《甘孜州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农牧民易学易用、易记易分的方式,对农区生活垃圾推行“三分法”,对牧区生活垃圾推行“二分法”,加快实现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学习借鉴甘肃省甘南州全域无垃圾经验做法,研究制定《甘孜州全域无垃圾试点行动实施方案》,即将在三县一景区开展试点,全域治理城乡垃圾,努力实现“视线之内无垃圾”目标。
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