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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全面实行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制度

甘孜日报    2021年12月08日

本网讯 为着力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日前,州委编办会同州司法局出台了《甘孜州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2020年本)》,确保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明确职责边界。聚焦与乡镇(街道)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明确乡镇(街道)党务公开、人大工作、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乡村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属地责任,明确乡镇(街道)属地事项114项(其中主体责任事项68项,配合责任事项46项),做到职责边界清晰,小清单撬动大治理。

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县级部门向乡镇(街道)交办事项准入机制,明确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外,各县(市)不得自行确定乡镇(街道)的属地事项。属地事项责任清单之外,确需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和工作任务,可在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后按程序报县级党委政府批准后交由乡镇承担。

实施动态管理。出台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调整和行政权力下放等原因确需调整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的,由县级部门或乡镇(街道)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党委政府批准实施。

州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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