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8月26日
我州肾透析治疗医疗保障“三统一一降负”
病人正在透析。
◎州医疗保障局 文/图
“感谢国家不断降低费用,给了我活的希望。”
8月22日下午,笔者来到州医院住院部五楼血液透析室。温暖的阳光照进病房里,16名病人,有的躺在病床上,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合眼休息,他们全都在安静的接受治疗。
护士韩雪梅将笔者带到患者杨先生的病床前。5年前,他被诊断患上了尿毒症。“那一刻,天仿佛塌了。”杨先生说,“那时我认为患了尿毒症就等于患了绝症,我想到了去死,我不想拖累家人。”可是,家人又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杨先生走上绝路呢。
在家人的劝导和陪伴下,杨先生踏上了求医之路。最初,他拒绝血液透析的建议,认为那样仿佛宣告他的肾是坏的。他不想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想通过吃药治疗,可每月6000多元的药费,让他家里原有的一些积蓄,很快花光了。当时虽然已经有了医保,但他看的是门诊,且有关尿毒症的相关保销政策还没出台,所以他能报销的药费很少。虽然看病吃药花光了积蓄,可杨先生的家人并没有放弃,在亲友的劝说下,3年前,杨先生在州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原本只是试一下,没想到这竟是一条正确的路。
杨先生每次在州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所花费用通过医保报销后,个人只需负担36元。如果没有医保,自己承担全部费用,杨先生每年需要花费12万多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让杨先生对活下去充满了希望。
医疗惠民让杨先生有着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自今年8月1日,我州医保对肾透析治疗付费方式作出了“三统一一降负”改革,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统一人员类别。对于肾透析治疗按次定额收付费标准的改革,从人员类别入手,进一步统一人员分类。城镇职工肾透析治疗人员分类从无到有,将城镇职工细分为一般人员、低保人员、防止返贫监测人员、特困人员等4类人员,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补充保险、公务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等不同险种和人员类别,分别享受不同的医保待遇,减轻个人负担金额。城乡居民肾透析治疗人员分类从多到精,人员类别重新细分,取消原有一般人员、建档立卡、医疗救助等10类人员类别,重新整合为4类人员,与城镇职工肾透析治疗人员分类保持一致,便于标准化管理。
统一病种类型。将肾透析治疗划分为肾透析治疗不含并发症、含一般并发症和含传染性并发症等三类,定制不同的收付费标准及个人负担金额,实行病种类型规范化管理,合理推动医疗保障付费方式改革。
统一收付费标准。从今年8月1日起,肾透析治疗将按病种类型,使用透析管路、医疗机构等级和人员类别按次定额收付费标准进行结算,实现不同人群、不同病情、不同材料、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区别付费,切实满足各类群众多样化需求。
降低个人负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肾透析治疗在保持透析管路高通、低通原有按次定额收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提高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报销标准,降低个人负担金额,特别是对于特困人员惠及力度达到最大,无论病种类型、使用不同透析管路、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次个人负担金额均降至0元/次。
医改不断推进,医疗惠民政策不断出台,这让我州百姓感受到了“看病不再难”的实惠。杨先生感慨道:“现在党和国家关心民生,特别注重实效,感谢党给我们的温暖,给我们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