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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甘孜日报    2022年12月16日

我州出台企业升规上限 十项激励措施

本网讯 为进一步鼓励我州各类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尽快升规上限,近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甘孜州企业升规上限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商贸单位“升规模”“上限额”,提出十项重大举措。

“《措施》明确以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为支持对象,进一步提出在原有激励措施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对规上企业在项目支持、留存电量享受、展示展销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州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与商贸单位的数量、体量、质量将直接影响全州经济健康发展的速度和高度。出台该《措施》旨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化我州地区企业与商贸单位营商环境,进一步调动中小微企业与商贸单位“升规上限”积极性与创业活力,为全州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能,促进我州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

《措施》立足于州内企业发展实际,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科学制定激励措施,给出“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整体谋划州内中小微企业与商贸单位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措施》共10条,主要包括对小微企业首次升规上限的财政资金奖励,对符合国家、省、州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对首次升规企业支持优先使用留存电量等。《措施》创新提出了对连续在库三年以上的规上民营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州内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企业称号的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对填报考核合格的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建立培训指导和考核激励机制。

今年以来,我州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紧扣州委总体工作格局,比学赶超、对标竞进,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 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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